100℃
注:1、供冶金或機械工業加工熱處理的各號重油其硫含量須不大于1.0%﹔ 2、由水路運輸或用直接蒸汽預熱卸油時,水分允許不大于5%,但此時水分的超標部分應從產品總重量中扣除﹔ 3、由含硫0.5%以上原油制得的重油,硫含量允許不高于3%﹔ 4、凝點可根據使用條件允許由生產單位和用戶協商另訂。